男子还贷12年后被扣利息诉银行返还 法院判银行返还并撤销不良记录。高某在偿还贷款本金时在线配资开户,支付了2000元利息,并被告知剩余利息无需偿还。然而12年后,银行从他的社保卡账户中扣划了8755.05元,称他仍欠利息7657.99元。为此,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返还扣划款项并删除不良信息记录。
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涉事银行向高某返还扣划款项8755.05元,并限期撤销高某的不良信息记录。高某是洱源县人,于2007年3月5日向当地某银行贷款2万元,借款到期日为次年3月5日。2013年9月18日,双方清算后,高某尚欠银行借款本金19173元和利息16413.04元。当天,高某偿还了借款本金19173元并支付了2000元利息,银行出具了《贷款回收凭证》及《现金交易清单》,显示结欠本金为零。此后,银行未告知高某其尚欠利息的事实,也未进行催收。
2026年3月29日,银行系统自动从高某的社保卡账户上扣划了8755.05元,并显示高某仍有7657.99元利息未支付。随后,银行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高某存在逾期未还款的不良信息,导致高某有不良信息记录。高某与银行协商返还款项未果,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高某表示,2013年9月18日银行曾告知他只需偿还2000元利息,剩余利息不需偿还,债权债务已清结。银行则认为,高某在清偿本金时尚欠利息16413.04元,系统自动扣划款项8755.05元后,高某仍欠利息7657.99元,银行扣划款项基于高某未还清相关贷款利息。
法院认为,虽然银行提交了交易明细证明高某2013年9月18日欠利息16413.04元,但根据高某提供的《现金交易清单》,当天高某支付了2000元利息。此后,银行从未告知高某存在利息并需偿还,也未扣减高某已归还的利息2000元。根据民法典规定,银行的行为构成默示高某陈述的债权债务已清偿的意思表示。即使银行未放弃对利息的权利主张,也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因此,银行扣划高某款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高某不存在欠款的事实,故法院支持高某要求银行清除逾期不还款不良信息记录的主张,但驳回了高某要求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
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要求银行返还高某扣划款项8755.05元在线配资开户,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撤销高某的不良信息记录。男子还贷12年后被扣利息诉银行返还 法院判银行返还并撤销不良记录。
元鼎证券股票配资推荐:资金托管与风控透明化解析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