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友杀害生父继母伏法 残忍弑亲案告终。近日,山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死刑执行布告,一桩发生在滕州的弑亲惨案公之于众。27岁的男子王潇立因担心生父和继母不同意自己和女友孔某某的婚事,提前与女友预谋,在家中残忍杀害了亲生父亲和继母,最终被依法执行死刑。
王潇立幼年家庭破碎,2008年父母离婚后,他跟随父亲王忠华一同生活。2009年11月,父亲王忠华与郭翠再婚,婚后三人之间感情一般。2021年春节前夕,王潇立打算带女友回家过年并商量订婚事宜。二人商议如果生父和继母不同意这门婚事,就将两人杀害。
2021年2月1日下午3点左右,王潇立与孔某某前往樱花苑小区周边超市、文具店购买作案刀具与塑胶手套。因没有买到合适刀具,他们只买了塑胶手套,随后来到被害人居住的小区楼下。王潇立独自上楼,孔某某留在楼下等候。下午4点左右,王潇立在阁楼与独自在家的继母郭翠商谈婚事,双方发生争执。王潇立拿出家中黑色手柄剪刀捅刺郭翠颈部左侧,造成郭翠颈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行凶后,王潇立打电话通知孔某某上楼,并让她藏在卧室等待父亲王忠华下班回家。晚上7点40分,王忠华下班回到家中,随即与王潇立爆发冲突。王潇立持红色手柄剪刀连续捅刺王忠华头颈部、肩部、胸背部数十处;孔某某从卧室走出,持铁质晾衣架勒住王忠华脖子协助控制。王忠华挣脱逃进书房,王潇立继续追上去捅刺,最终造成生父双肺破裂、血气胸伴大出血死亡。
杀害两名亲人之后,二人清理案发现场,盗取家中现金19800元及金银首饰、香烟、手机等财物,涉案财物合计价值28004元,随后逃离现场。2月3日,王潇立和孔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潇立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之后窃取被害人家中财物,数额较大,另构成盗窃罪,两罪依法合并处罚。王潇立提前和女友预谋,蓄意杀害生父与继母,一次性造成二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虽然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决: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王潇立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线上炒股配资开户,维持原判,并将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判决。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2026年9月2日,法院将王潇立验明正身,在指定刑场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同案女友孔某某另案判刑。男子与女友杀害生父继母伏法 残忍弑亲案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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