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后常线上开会获赔1.4万元 法院认定为加班!近日,深圳南山区法院发布了一则关于职场“隐形加班”的案例。员工程某于2021年12月入职某公司,在职期间,公司经常在程某下班后、周末及节假日通过内部通讯软件布置任务或要求其参加会议。2023年4月程某辞职后因加班费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并诉至法院。程某称在职期间累计加班134小时,并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在下班后及周末多次参加线上会议,时长从半小时到三小时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股票配资官网开户,用人单位长期且频繁地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线上工作,已实质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程某支付加班费14000元。
元鼎证券股票配资推荐:资金托管与风控透明化解析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